8月28日,榆林召開安全生產事故警示約談會,旨在反思安全生產監管中存在的問題,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,堅決遏制事故多發勢頭,迅速扭轉被動局面,確保安全生產持續穩定好轉。現將部分被約談單位的事故案例摘編如下,通過事故案例分析,查找自身不足,及時堵塞漏洞,保證安全生產目標實現。
案例一:
2014年7月25日,神朔鐵路分公司綜合段朱蓋塔車間綜合服務區在污水井設備檢修時,發生1人違章作業窒息、3人施救不當窒息共4人死亡的安全生產事故。當日,工長帶領6名職工到污水井進行檢修作業,工長安排其中1人下井安裝檢修好的水泵,3人現場監護、2人接電作業。下井工人到井底20秒后感到不適向上攀爬,但由于氣體中毒四肢無力,隨即掉入井內。井上2人發現情況后相繼下井施救,其中1人感到不適爬出呼叫救人,工長和另外1名工人下井施救。隨后趕來的其他人員采取給污水井加氧、通風措施后,下井將井下4人救出送院搶救,但2小時后醫院宣布4人搶救無效死亡。
事故直接原因:作業空間有限,有毒氣體硫化氫和甲烷聚集,超過允許濃度。下井作業前未檢測氧含量、未進行通風處置、未佩戴防護用具下井作業。下井救援人員在現場救援環境不明、未采取防護措施的情況下,冒然下井施救。
間接原因:1、設計存在缺陷。泵室與污水處理室未分離,未設立爬梯;2、對危險源的管控措施現場落實不到位。未按規定作業流程作業。3、安全培訓不到位。
案例二:
2014年7月25日凌晨0:15分,府谷縣方正自備發電有限公司發生一起爆炸事故導致2人死亡。該公司金屬鎂生產線還原罐偏離,帶班長和當班工人更換還原罐,罐安裝好后,2人正在給還原罐蓋上連接螺絲時,第七位還原罐發生爆炸。煙霧散去后,發現2名工人被爆炸沖擊力推到車間地面上。現場人員將2人送院搶救,經過2天的搶救2人終因傷勢過重,宣布死亡。
事故直接原因:罐內存有部分還原渣未清理,再加上連續幾天大雨,還原渣受潮后經高溫產生氣體而爆炸。
間接原因:未制定相關操作流程,安全教育和培訓不到位。